各单位(部门):
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,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狠刹工作期间饮酒、大吃大喝、用公款相互宴请、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,维护集团公司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,经研究决定,在集团公司实行禁酒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禁酒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全体管理人员。
二、禁酒的具体内容:
1、严禁在工作期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;
2、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;
3、严禁在任何时间、任何场合酗酒或酒后驾车。
三、凡违反禁酒规定者,一经查实,由集团公司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、党纪和政纪处分,以及300-500元罚款,同时追究单位(部门)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。
四、建立举报制度,加强监督检查。集团公司纪委、审计监察部、办公室等部门要开展定期抽查,不定期检查等形式,切实加强监督检查。为便于群众监督,特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。
举报电话:0551-64687927,64687926
邮 箱:jungongjiwei@126.com
五、在集团公司实行禁酒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,令必行,禁必止,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肃执行纪律,完善相关制度。同时要求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为职工做出榜样,以实际行动促进集团公司广大干部作风建设。
六、各单位现行经营招待管理规定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,及时修订,建立规范的接待流程,对特殊接待确需用酒水的应向纪委报备。
此禁酒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此禁酒通知在各单位公开张贴。
安徽军工集团
2015年5月5日